2月2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专项政策等四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6〕1号),四项政策分别为《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专项政策》、《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
《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专项政策清单》提出促进先进制造业壮群强链、支持制造业扩大有效投资、支持制造业企业“长高长壮”、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促进制造方式转型、促进质量品牌提升、畅通国内国际循环等7大措施。

作为绍政办1号文,全面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总结来看,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的产业扶持政策。通过精准化、阶梯式的激励与支持体系,着力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一方面以直接奖励和按增量补助的方式,鼓励中小企业深度融入整机制造供应链;另一方面,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上提供费用补贴与要素保障支持,以夯实产业基础。同时,政策明确支持关键技术的研发攻关与成果转化,并资助企业参与专业展览以扩大产业影响力。
文件在加快推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中提到:
培育壮大低空经济市场主体。鼓励引导中小企业深度嵌入国内整机(固定翼飞机、直升机、中大型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供应体系。企业成为国内中型、大型无人机企业、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企业、固定翼飞机企业的一级供应商,本年度内与国内整机企业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次性奖励50万元。鼓励低空零配件、材料企业加大与国内中型、大型无人机企业、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企业、固定翼飞机企业的产业链上下游协作,按低空零配件、材料企业与整机企业年度执行非关联交易订单增量达到2000万元以上,给予低空零配件、材料企业3%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对低空经济企业在空间保障、场地建设、人才培育等方面在法定权限内依法给予综合支持。
加强低空产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开展适航认证,对通过专业有资质的实验机构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包括风洞试验、环境试验、整机疲劳强度试验等,按照检验检测费用的20%(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助。鼓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与国企、民企合作共建检验检测实验室,在项目用地、厂房租赁、融资、用能、排污等要素供给及立项、安评、环评、消防等方面需求在法定权限内依法给予综合支持。
支持低空经济关键技术研发及转化。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加强对低空材料、电池、导航、飞控、动力、元器件等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全市每年组织实施一批低空经济制造业领域的揭榜挂帅课题,重点开展低空经济制造业相关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低空经济企业主要围绕航空器本体软硬件能力、低空飞行保障相关技术推进研发。
扩大低空经济产业影响力。鼓励低空经济制造业企业积极参加省级以上低空经济产业专业类展览、消费展等各类活动,在展位费、特装布展费等方面给予一定比例支持,每家企业同一业务年度原则上最多支持2个项目。对参展企业按单个展位的展位费(含开口、角位费)不超过80%的比例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多支持5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
其中也提到支持企业跨区域协同发展:支持企业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鼓励“研发总部在沪杭甬、研制基地在绍兴”合作模式,推进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交通(汽车、航空航天等)等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区域协同发展,共建环杭州湾产业带。支持市工业大县与省山区26县共建产业合作园,支持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建设产业转移对接合作平台;大力发展智慧物流,支持企业跨区域产业链协作。
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先进标准化建设工作:当年主导制修订并由有权机构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按类型分档并进行奖励。当年主导制订并发布“浙江制造”标准的、当年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一、二、三等奖的,在国家奖励基础上,分别再配套奖励,额度从10万至50万不等。
《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清单》提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加快新兴服务业特色化发展、支持商贸服务业品牌化发展、鼓励金融服务业多元化发展、聚焦服务质效推动规模化发展等。其中提到:
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推动低空物流发展,支持开设低空物流航线,对在绍兴开通低空物流配送新航线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具体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4]10号)中“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相关内容执行。



